四大名著中,其余三部多少都掺杂了作者的“私货”。透过文字揣摩作者真正想表达的东西,是阅读的乐趣之一。《三国演义》则是一部正统的英雄史诗,写的是英雄的崛起和落幕。对我而言,读《三国》的魅力在于对比小说与历史的差别,看真实历史人物面对机遇和困局时的抉择。
《三国演义》作为历史小说,为了通俗性和故事性将人物进行了脸谱化处理。原本复杂的权力博弈和利益权衡被简化成了忠奸仁义。小说在神化部分人物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将部分人物进行了降智。对于真实的历史而言,人远比小说里复杂。东汉末年,群雄逐鹿;面对时代的洪流,有的是英雄的荣光与无奈。
《三国演义》故事性最强的部分主要集中在中期。前期的群雄逐鹿主要是交代故事背景和人物;后期英雄的落幕,本身就缺乏爽点。
三国故事重点放在刘备身上,一方面是宣扬汉室正统的需要,另一方面刘备也最具故事性。故事中的刘备起势初期几乎一无所有,唯一的依仗只有皇室宗亲的名号以及仁义的声誉。刘备有着极强的韧性,在乱世的夹缝中艰难求生又不忘初心。可以说,刘备是作者以及很多人理想主义的化身。历史上的刘备作为一代枭雄,肯定要复杂得多,只是作者为了故事性进行了取舍。
刘备驻徐州时出于战略考量和吕布达成战略结盟,关张二人对此多有微词。从这点看,关张二人毫无战略素养。
陈琳讨伐曹操的檄文让我印象深刻。这篇檄文好到让我这么一个对文字并不敏感的人也可以体会到文字之美。
火烧赤壁这场战役非常重要,它奠定了三国分立的局面。作者花费了大量的笔墨将这场战役写得精彩纷呈。不过从实战的角度看,故事里火烧赤壁的计策太过复杂,这么复杂的计策任何一个意外就会失败。故事里的计策用到现实中大概率是要翻车的。
赤壁之战后,刘备总算有了自己的地盘,不过为了后续的发展,刘备必须拿下益州。但不管怎么操作,抢占益州都于理不合。刘备为了保全声誉没有速战。这虽在一定程度上让场面好看了一些,不过也浪费了本就不多的窗口期。或许失荆州和没有速战也有一定的关系。事后回看,很难说刘备的选择是对是错。
荆州太平太久了,关羽有些闲不住,外加看到汉中战事不断,自己也想立功。刘备给关羽“假节钺”,是想让关羽试探东吴的动向,只是没想到高估了关羽的战略眼光。荆州是刘备的命脉,对东吴也是。东吴没有强取荆州不是畏惧蜀国,只是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关羽北伐襄阳对东吴毫无防备,以致荆州归吴,自己也兵败身死。
刘封因为没有及时支援关羽被刘备所杀。其实以当时的情况,即使刘封出兵也无力回天。未能支援关羽只是刘封被杀的借口。刘封作为刘备的义子,在刘备有了刘禅后,悲剧就早已注定。刘备自知年事已高,他必须及早处理刘封,为自己亲生孩子继位扫清障碍。
故事里刘备因关羽被杀而伐吴。实际上,刘备在关羽被杀一年多后才出兵伐吴。相比兄弟义气、替关羽报仇,刘备伐吴更多的是战略考量。丢荆州就丢了未来,不得不战。此时恰逢曹丕称帝,人心未定,魏国主要精力都放在安内上,暂时不用担心魏国的骚扰。这个战略窗口期极其难得,也极其短暂。
小说中刘备伐吴的早期优势非常大,真实情况并非如此。吴国虽求和,但多为忌惮魏国,并没有提出归还荆州等实质性条件。蜀国的优势都在吴国的可控范围内。为了让历史线收束,刘备不得不轻敌自大,以至兵败,之后彻底放弃荆州。
孟获这个章节写得像是《西游记》打怪,和整体风格不搭。孟获不是蛮人老大,也无七擒七纵。历史上孟获就是个带路党外加傀儡,也只放了一次。如果真放了这么多次,诸葛亮底下的人早反了。
诸葛亮北伐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用进攻来做防守。相比军事方面的考量,北伐更是为了凝聚人心。刘备得益州存在争议,如果没有统一目标,内部先乱。从战略方面看,如果北伐大获全胜,吴国必反。况且北伐道路险阻,即使胜了也只是多了一块孤地,难以防守。诸葛亮没有用魏延的子午谷奇谋,也是因为知道这个方案不但高风险,即使成功了也难守胜果。蜀国要一统天下注定无解。
蜀国没了诸葛亮后,再无人能平衡各方势力。以魏延的死为开局,内部矛盾以最惨烈的方式集中爆发。从此文官治国。北伐是为了凝聚人心的权宜之策,蜀国本就最弱,转向蜗居可以说是必然。
姜维得以在内乱中安稳落地,并在后来进行了多次北伐,得益于他是降将。姜维缺乏威信,没人把他当一回事,也获取不到太多资源。如果姜维真有威信,早被反对派办了。三国末期大局已定,凉州早属魏国,百姓也已经认可魏国了。打着兴复汉室的口号伐魏,似乎有些无力。伐魏从蜀国的存在意义变成了姜维的个人意义。
姜维在刘禅投降后,依旧对复国抱有幻想,最终以身殉国。不过姜维即便投降,亦难以善终。伐蜀的功臣钟会、邓艾也未能活着回朝。蜀地天险,若有强势武将盘踞,必成大患。魏主绝不会容许大将久居蜀地,因此无论姜维还是钟会、邓艾,都注定难逃一死。
“乐不思蜀”常被用来表明刘禅的“傻”和昏庸无能,称其为“扶不起的阿斗”。但事实上,“乐不思蜀”恰恰体现了刘禅作为亡国之君的自觉,也正因如此,他得以善终。相比之下,南唐后主李煜因一句“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而招致杀身之祸。